利未记 3章6节 到 3章11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|
2.以綿羊为平安祭 #3:6-11| ●「整」肥尾巴:字义是「完整的」。 ●「肥尾巴」:SNH0451,特指該地区主要品种綿羊(Ovis laticaudata)有肥尾巴,里面儲藏脂肪,可重达 22到33公斤。 ●为「食物」的火祭:SNH0899,「麵包」、「食物」。有学者认 为此处的意义应該是此字早期的字义「肉」 ,而非后期的「食物」。 ●「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」:可能可以翻译为「属於耶和华火 祭的肉」。 ◎#3:11|那個「食物」成为许多学者的争议。因为除了这处以外, 圣经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及上帝需要「食物」。甚至#诗 50:12-13| 还特别声明上帝不需要食物。不過即使不需要,上帝也的确可以 为了其他原因吃食物,例如:#创 18:1-8|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