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分给西緬支派的地业 #19:1-9|
◎#书 19|讲了其余六個支派分得的土地。除了西緬支派(在南
方)和但支派(在中部)以外,其余四個支派均在北方。
◎#书 19|開头讲的是西緬支派所得土地的位置(#19:1|)和城邑
(#19:2-9|)。这個支派所得的土地被形容为「在犹大人地业中
间」(#19:1|),#创 49:5-7|记载了雅各的诅咒「西緬和利未都
要散開分居在以色列的地中」(#创 49:7|)。分地以后,圣经
很少再提到西緬支派,此这支派可能很早便被犹大同化,只余下
原有属地的名称给人緬怀。本段的城市大都在尼革(「南地」)
,其余两個(以帖、亚珊)在萨非拉(「高原」,见:
#15:21-32|)。
●「别是巴」:是迦南地最南端的城市,以撒曾经在此筑坛
#创 26:23,25|,字义是「七倍盟誓之井」。
●「示巴」:字义是「七」。七十士译本(LXX) 作「示玛」(
Shema)。经文似乎有讹误,因为「示巴」重覆了
前面名字的后半。若保留「示巴」(或「示
玛」),那名单就有14座城,与#19:6|的总结不符合。
●「摩拉大」:字义是「出生」或「赛跑」。
●「哈萨书亚」:字义是「豺狼村」。
●「巴拉」:字义是「女主人」。可能是马索斯遗址附近的图卢默德巴
(Tulul el~Medbah)。
●「以森」:字义是「骨头」。
●「伊利多拉」:就是#15:30|的「伊勒多腊」,原文完全相同,字义
是「上帝的世代」。
●「比土力」:字义是「神毁坏」或「属神的人」。
●「何珥玛」:字义是「庇护所」。
●「洗革拉」:字义是「回绕」。
●「伯玛加博」:字义是「战车之家」。
●「哈萨苏撒」:字义是「马村」。
●「伯利巴勿」:字义是「母狮之家」。
●「沙鲁险」:字义是「恩典的避难所」。
●「亚因」:字义是「泉水」。
●「利门」:原文与#15:32|的「临门」一样,字义是「石榴树」。
参#亚 14:10|,可能是别是巴东北13公里的哈里夫遗
址(Tel Halif)。
●「以帖」:字义是「丰富的」。可能是阿特尔废墟(Khirbet
el~'Ater)。
●「亚珊」:字义是「烟」。
●「巴拉比珥」:字义是「井的女主人」。此地可能与#15:24|的「
比亚绿」相同(见#代上 4:33|的巴力),其位置
大概是在别是巴的东邻。
●「南地的拉玛」:很可能是一個专有地名「拉玛尼革夫」意义
是「南地的高地」。
◎#19:9|解释了为什么西緬支派所得土地会在犹大支派之内,因为
犹大原本分地似乎太大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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