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水生生物的饮食洁净条例 #11:9-12| ◎水生动物中有翅有鳞的列为一类,无翅无鳞的列为另一类。前者 可吃,后者不可吃。包括虾蟹等甲壳类动物与贝类,都是不能吃 的食物。 ●「翅」:SNH05579,「鳍」。 ●「鳞」:SNH07193,「鳞」。 ●「一切水里游动的」:SNH03605+SNH08318,「一切成群的事物 」。 ●「可憎」:SNH08263,「可憎的事物,」、「可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