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摩司书 3章1节 到 3章2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参、以色列的罪行与刑罚 #3:1-6:14|
    ☆共有五篇讲章,三篇以「当听....的话」開头,两篇以「有祸了」開头。
  一、第一篇 #3:1-15|
    (一)审判的基础 #3:1-2|
          1.上帝有主权:以色列人是上帝从埃及带上来的。 #3:1|
            ●「以色列人哪」:SNH01121+SNH03478,「以色列衆子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领上来」:SNH05927,「带上去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攻击」:SNH05921,「针对」、「关於」、「敌对」。
            
          2.关系独特:上帝在万族中独特的拣选了以色列人。 #3:2|
            ●「只」认识:SNH07535,「唯一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认识」:SNH03045,「由经验中领悟」、「体认」,不只是理智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知道,还包括共同进入一個密切的关系,在此处可以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释为「独特的拣选」。#创 4:1|用此字来表示「同房」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意思。
            ●「追讨」:SNH06485,「访問」、「参与」,上帝访問,就会带来福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审判,此处就是「审判」的意思。此处是不完成式型态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示这是「一直追讨」、「一直惩罚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一切罪孽」:SNH03605+SNH05771,「全部的不公正」、「全部的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恶」。
            ◎享有独特的恩典,同時亦有严格的要求。所以这样的标准只能直接適用
              於以色列人与教会,用到社会上的一般人则要经過多一些考虑。但无论
              如何我们可由此看见上帝对一個国家社会的真正要求是什么,因而我们
              也該尽力让我们的社会公义符合此处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