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28章1节 到 28章15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  (七)应许之地的节期、祭祀与妇女许 愿#28:1-30:16|
          ◎#28:1-29:40|记载的是祭司献祭的責任,利未记主要是著重在平
            民献祭的职責,此处则是说明以色列这個国家,祭司主导的公共
            献祭所該献上的祭物。这一段中,记载以色列每年必须献上
            113只公牛、32只公羊、1086只羊羔、一吨以上的麵粉与千公升
            以上的油和酒(油和酒各339欣)。
          ◎本章到#民 29:40|所记诸事,例如祭坛的建造,一早一晚要献
            祭等,已见出埃及记。利未记也记有不同的祭祀条例,不過著
            重点明显不同。
          ◎为何在此時颁布此律法?因为不久以色列人就要进入迦南地,且
            进迦南地之前还会先取得米甸人的大批牛羊。因此可以有能力执
            行这些例常献祭。大量的献祭要求,也再次肯定以色列人将要去
            得的迦南地果然真是流奶与蜜之地。
          ◎#28:1-29:40|是按照频率来排列,以日、周、月的顺序来陈明。
            每年一次的献祭则按照時间顺序列出。而这些祭物是累计的,亦
            即安息日的時候,还是要献每天应該献的两只羊羔,再加上安息
            日的两只羊羔。
          1.每日、每周、每月所应該献的祭物 #28:1-15|
            ○#出 29:38-42|每日的火祭
            ●「馨」香:字义是「平静」、「宁静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献给我的供物,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」:原文是「
              我的供物,我的食物,作我的火祭,我的馨香气味的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没有残疾」:字义是「健全的」、「健康的」。其他祭物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要符合这样的条件(#出 12:5|;#利 1:3|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#民 19:2|;#彼前 1:19|)。
            ◎#28:2|说明这些祭物都是本来就属於神的,因此奉献時不是给
              上帝什么好处,而是他的百姓应該尽上的职責。 
            ●「常」献的祭:字义是「每天地」、「永遠地」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#但 8:11-13; 11:31; 12:11|。
            ◎「常献的」与神的羔羊形成显明的对比。因为他是一次献祭永
              遠有效的;他只一次为众人死(#来 7:3; 10:12,14|)。
            ●「黄昏的時候」:原文是「两個黄昏之间」。指的也的确是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阳将落下時的時候。
            ●细麵「伊法十分之一」:约2.2公升。
            ●「捣成的油」:可参考#出 27:20;利 24:2|,用「击打的方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挤出的橄榄油」,一般橄榄油是用磨石压榨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来的。这种油比较不会冒黑烟。
            ●油「一欣四分之一」:约0.8公升。
            ●「西奈山所命定」:记载於#出 29:38-42|。
            ●「醇酒」:SNH07941,「烈酒」、「以谷物酿成的酒」。
            ◎#民 15|指出素祭、奠祭与火祭同時举行。
            ◎#28:9|安息日献的两只羊羔,一起献的麵粉是伊法十分之二,
              比#28:5|每日献的羊羔麵粉数量加倍(约4.4公升)。
            ●「月朔」:「新月」,「每個月的開始」。
            ◎此处可见「月朔」是個重要的节日,献祭的数量相当多。不過
              当時附近的宗教信仰都把月朔当成是鬼魔特别活跃的時间,后
              来的基督信仰从来没有接纳月朔成为一個宗教节期。
            ◎月朔所献的祭物,除了燔祭之外,还多了赎罪祭。这是周与日
              的献祭没有的项目。这個祭物,每個月提醒以色列人:他们常
              常犯罪干犯上帝。
            ◎日常的献祭不可因安息日额外的供物而忽略。所吩咐额外的供
              物多是以七为单位的(#民 28:11,19,26; 29:35-37|)。 
            ◎ 关於「燔祭」,参http://bible.fhl.net/new/t.php?k=0000071&N=2。
            ◎ 关於「素祭」,参http://bible.fhl.net/new/t.php?k=0000365&N=2。
            ◎ 关於「赎罪祭」,参http://bible.fhl.net/new/t.php?k=0000540&N=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