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27章11节 到 27章26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十一、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 #27:11-26|
      ○#可 15:2-15;路 23:2-4,13-25;约 18:29-19:16|
    (一)耶稣在罗马巡抚面前承认自己是犹太人的王。#27:11|
          ●「巡抚」:SNG02232,「省长」,直属罗马皇帝的官员,管理罗马帝国中较不重要的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省。
          ●「你说的是」:SNG04771+SNG03004,「你说的」。
          ◎此处显然耶稣是受到政治性罪名「犹太人的王」的控告。

    (二)耶稣不回答所有的控告,以致巡抚觉得非常惊讶。#27:12-14|
          ●「作见证告你」:SNG02649,「对某人作不利的证词」。
          ●「甚觉」希奇:SNG03029,「极度地」。
          ●甚觉「希奇」:SNG02296,「惊讶」、「诧异」。
          ◎按罗马法律规定,被控者如果不为自己辩护,应再给他三次机会,使他有机会改变心意
            ,为自己辩护,然后才可以宣判。如果被控者一直不为自己辩护,那法庭就宣告罪名成
            立。
          ◎这里显然影射#赛 53:7|的记载「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,他也是这样不開口」。
          
    (三)巡抚知道控告耶稣的人的动机,因此想利用节期释囚的惯例来释放耶稣。#27:15-18|
          ●「有一個常例」:SNG01486,「惯例」、「惯於」。
          ●「众人」所要的:SNG03793,「群众」、「人群」。
          ●「出名的」囚犯:SNG01978,「恶名昭彰的」、「有名的」。
          ●「巴拉巴」:亚蘭文原意是「父亲的儿子」。原来是作为人名后的描述词或别号,马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音中有些版本作「耶稣巴拉巴」,很可能这個巴拉巴的名字也叫「耶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」。有些证据显示这名称也见於一些拉比的家族,因此巴拉巴也有可能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某著名拉比之子。
          ●「解了来」:SNG03860,「交予」、「移交」。

    (四)巡抚夫人也叫人告诉巡抚不要参与「陷害」耶稣的事。#27:19|
          ●坐「堂」:SNG00968,「法庭」、「裁判席」。
          ●「义人」:SNG01342,是「无辜、清白之人」的意思。
          ●「一点不可管」:SNG03367,「没有一件事」,意思就是要彼拉多「撤销一切罪名」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意思。
          ◎传统上认为彼拉多的夫人叫「克劳蒂亚」,是罗马皇帝提比留第三任妻子的私生女,是
            奥古斯都的孫女,彼拉多也可能是因为他的夫人才能获得巡抚的地位。仅有马太记载彼
            拉多的夫人曾经希望巡抚不要参与耶稣的案子。

    (五)众人受祭司长和长老的挑唆,要求巡抚释放巴拉巴,将耶稣钉十字架。#27:20-23|
          ●「挑唆」众人:SNG03982,「劝说」、「说服」。
          ●「除灭」耶稣:SNG00622,「毁灭」。
          ●「他们都说」:SNG03004+SNG03956,「他们全部都说」、「他们每一個都说」。
          ●「把他钉十字架」:SNG04717,「钉十字架」。
          ◎「钉十字架」:是当時罗马帝国处决重大人犯的酷刑,只对强盗、杀人放火、叛国等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恶极的囚犯施此刑罚。而且罗马的公民不可受此刑,只能用在殖民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人民。
          ◎彼拉多多次想要让群众放過耶稣,但结果群众仍然执意要把耶稣钉十字架。
          ◎巴拉巴所犯的罪,正好是祭司长们控告耶稣的罪名。然而众人却选择要释放真正犯作亂
            叛国罪的人,除掉没有作亂叛国的人。 

    (六)比拉多当众洗手,表明百姓应該自己承担杀义人的罪,然后顺从百姓的要求,释放巴拉巴
          ,将耶稣钉十字架。#27:24-26|
          ●说「也无济於事」:SNG03762+SNG05623,「没有用」、「没有帮助」。
          ●「反要生亂」:SNG00235+SNG03123+SNG02351,「反而更加骚亂」。
          ◎「洗手」:应該是犹太的风俗#申 21:6;诗 26:6|,表明自己与耶稣的死无关。
          ●「罪不在我」:SNG00121+SNG01510,「我是无辜的」。
          ●你们「承当吧」:SNG03708,「观看」、「注意」。
          ◎「你们承当吧」与#27:4|大祭司和长老们对犹大的回答一样,仅仅「你」与「你们」的
            差别。
          ●「都回答」:SNG00611+SNG03956,「每一個都回答」。
          ◎「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孫身上」,看到这句话不能不令人想起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的
            惨状,这時候随意讲出的话,后果岂真是那么容易承担?
          ●「鞭打」:SNG05417,这是用一种九尾皮鞭来鞭打人的刑罚,这种鞭子尖端藏著铁块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骨头,被鞭打的人会皮開肉烂。犹太人只限制鞭打40下以内#申 25:3|,不
                      過罗马政府则不受这种限制。因为鞭打的刑罚過度残酷,所以罗马政府下令
                      凡是罗马公民都可以免受此刑。约瑟夫的犹太古史记载有一名囚犯被鞭至皮
                      肉变成酱状,骨头毕露,死状恐怖。如其他福音书所记载,彼拉多之前就已
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鞭打過耶稣,那这一次的鞭打应該是第二次的鞭打,是死刑過程的一部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