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摩司书 2章6节 到 2章8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八、以色列的审判#2:6-16|
    (一)罪行: #2:6-8|
          1.社会上不公平,财富主导一切,使公义受到阻碍。#2:6-7|
            ●「银子」:SNH03701,「银」、「钱」、「财富」。
            ◎「为了银子卖了义人」:审判不公,贿赂影响司法的公义。
            ●「穷人」:SNH00034,「贫穷的人」、「泛指最低阶层」。
            ◎「为了一双鞋卖了穷人」:债主把负债者卖作奴隶,以索还债务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即使连小如一双鞋价之债款也不放過。
            ◎#2:6|的「义人」、「穷人」是同义词,「银子」与「鞋子」也是同
              义词。
            ◎大家向「钱」看,有钱能使鬼推磨,正义?怜悯?在当時的以色列
              人和今日的华人圈,都是笑话。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2.欺负穷人,行淫,还是父子与同一女子行淫,亵渎神的名。#2:7|
            ●「穷人」:SNH01800,「低下的人」、「贫穷的人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垂涎」:SNH07602,「渴望」、「渴求」或「踐踏」、「蹂躏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文型态是分词,显示这是持续的动作。
            ●「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」:可能解为「渴求穷人头上的灰尘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「把穷人的头踐踏在尘土上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阻碍」:SNH05186,「转向」、「倾斜」、「偏離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谦卑人」:SNH06035,「卑微的人」、「困苦的人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女子」:SNH05291,「少女」、「女仆」,可能指「巴力(当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异教神)」庙中的神妓,当然也可能就是指父子两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共同欺负一位女性。
            ●「亵渎」:SNH04616+SNH02490,「以致侮辱」、「故意亵渎」。
            ◎不管是宗教上之神妓或生活中的共妻,都是圣经律法所不允许,也
              是一般人类道德观念上所不许可,上帝的子民明知故犯这些行为,
              等同於故意让上帝受侮辱。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3.在祭坛前用人抵押的衣服铺著躺卧,用法庭的罚款在神庙中买酒喝。
            #2:8|
            ●「所当的」衣服:SNH02254,「典当」、「抵押」。
            ●所当的「衣服」:SNH00899,指「披毯型的外衣」,晚上可以作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被铺。所以摩西规定债主在日落前要归还负债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抵押的外衣#出 22:26;申 24:12-13|。
            ●「受罚之人」:SNH06064,或作「罚金」、「罚款」。
            ◎此处的「坛」和「他们神的庙」,指的是上帝的祭坛(以色列王耶
              罗波安在但、伯特利建立敬拜上帝的地方#王上 12:26-33|),还
              是巴力的祭坛,难以确认。「他们神的庙」,可能暗示这些以色列
              人拜的是巴力,与先知阿摩司敬拜的不同。
            ◎拜巴力本来就是很可耻的事,当日的巴力崇拜总是与「性」有关
              ,而这些人还堂而皇之的拿别人晚上的御寒衣物在偶像前铺著躺
              卧(我们不难想像他们躺卧干嘛!),又拿他们在法庭因著不公
              平的审判所获得的罚款来买酒喝,真是败坏到极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