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玛拿西支派所得的地业 #17:1-13|
◎玛拿西是约瑟的长子(#17:1|;#创 41:51|),这解释了为什么约瑟的
子孫有双重產业,一部分在约旦河东,一部份在约旦河西。但是
#创 48:14|提到他弟弟以法莲得的祝福是在他以上。
◎#书 17|讲的玛拿西支派分得的土地。#17:1|開头讲的这個支派其中
半個支派已经在约旦河东分得土地(#13:29-33|; #民 32:33,39-42|)
,而#17:2-6|则记载他们剩下半個支派如願以偿分到河西所得之地。
1.玛拿西支派分得地业的成员#17:1-6|
◎玛拿西支派分得的土地之大仅次於犹大,而更加肥沃。这十份地
#17:5|中的五份给了亚比以谢等五弟兄#17:2|;但这并不包括希弗
,因希弗的儿子西罗非哈没有儿子,所以另外的五份给了西罗非
哈的五個女儿#17:3|。
●「玛吉」:字义是「卖出」。#代上 7:14|记载玛吉并非是玛拿西
的长子,可能是后来被立为长子。
●「基列之父」:此处的「基列」是「玛吉」的儿子#代上 7:14|。
●「勇士」:原文是「战士」。
◎照说此時玛吉应該已经去世,怎么会说因为他是战士所以获得基
列和巴珊呢?参考#民 32:39-40|,可了解此处的意义是「玛吉
的后代都是骁勇善战的战士」。
●「基列」:字义是「多岩之地」,位於约旦河东。
●「巴珊」:「多结果实的」。位於约但河东的极北之处,涵盖了
目前的戈蘭高地。該地土壤肥沃,不但宜农,也適
於畜牧。
●「亚比以谢」:字义是「我父是帮助」。#民 26:30|记载其名为
「伊以谢」字义为「无援」。
●「希勒」:字义是「部份」。
●「亚斯列」:字义是「我将会是神的王子」。
●「示劍」:字义是「后面」或「肩膀」,原文编号是SNH07928。
●「希弗」:字义是「一口井」。
●「示米大」:字义是「有智慧」。
●「玄孫」、「曾孫」、「孫子」、「儿子」:原文都相同,字义是
「儿子」、「子孫」。
●「西罗非哈」:字义是「头生的」。
●「玛拉」:字义是「疾病」。
●「挪阿」:字义是「动作」。
●「曷拉」:字义是「鹧鸪」。
●「密迦」:字义是「皇后」。
●「得撒」:字义是「讨人喜欢」。
●「伯叔」:原文是「父亲的弟兄」。
●「十分」:「十段」、「十個部份」。这意思是基列的六個儿
子(希弗不算)和西罗非哈的五個女儿各得约旦河
西的一段地总共十段地。
◎依照希伯来律法,父亲的财產只可以分给儿子,女儿通常不可
继承,但可得一笔嫁妆,包括婢女(#创 29:24|),或陪嫁田地
(#王上 9:16|)。在 #民 27:1-11; 36:10| 记载摩西死前,西
罗非哈的女儿提出抗辩,确立了有条件的女子继承权,因西罗非
哈无子,而众女儿也同意只嫁给本族人。因此,#17:4|这边当西
罗非哈的五個女儿要求取得產业,结果得以如願以偿。
◎事实上玛拿西支派所分得的地业仅比犹大支派小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