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摩司书 4章4节 到 4章5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  (二)虚有其表的宗教  #4:4-5|
          1.先知讽刺以色列人的敬拜活动有如「犯罪」。#4:4|
            ●「往」伯特利去「犯罪」,「到」吉甲「加增」罪過:原文型态都是「命
              令式(祈使式)」,这是阿摩司的讽刺语法。
            ◎伯特利和吉甲很早就是迦南人的敬拜中心,而此時是以色列人的敬
              拜中心。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2.先知指出以色列人的献祭等宗教仪式都只是自己所喜欢的(与敬拜上帝无关
            )。#4:5|
            ●「有酵的」感谢祭:SNH02557,「发酵之物」。
            ◎献上「有酵的感谢祭」并没有错,参考#利 2:11;7:11,13;23:17|。
            ●「宣传报告」:SNH07121,「大声朗读」、「宣告」。
            ◎摩西律法规定百姓每年三次朝见神 #申 16:16|,每三年把土產十分之一
              留给穷人#申 14:28|,此处记载的却是每天朝见神,三天献上一次十分
              之一。
            ●「因为是你们所喜爱的」:SNH03588+SNH03651+SNH00157,「你们爱这些
               」。这是这一段的关键,本来献祭应該是讨上帝的喜欢,现在变成讨自
               己喜欢了。
            ◎以色列人的敬拜盛大壮麗,又超越律法的要求甚多,似乎十分敬虔,但内
              在没有真实的敬拜,生活上没有公义圣洁的表现,这样的崇拜仪式只是形
              式的,人喜爱的,得罪神的,加增罪過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