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四)奉献为拿细耳人的条例 #6:1-21|
◎拿细耳人被限制不可以吃喝「葡萄制的饮料与食物」与「酒」。
但特别著重「禁止葡萄」是因为何种原因,就成为学者讨论的重
点。不過葡萄制品是当年奢华与享乐的基础,这可能就是被特别
禁止的主要原因。
◎拿细耳人禁戒的三样事物代表丰饶崇拜(葡萄与酒)、感应法术
(头发)、死人祭仪(被死人污染),很可能是因为上帝希望消
灭迦南地的三大民间宗教类型。然而为什么只禁止这幾件事物,
和作拿细耳人的真正意义,都是目前学界无法解决的問题。
◎在旧约中作拿细耳人是平民献给神的唯一方法,而且女性也可以
作拿细耳人(只有男性可以当祭司)。许多人也提及这個管道似
乎也预表了未来新约時代人人皆祭司的状况。
◎#摩 2:11-12|把拿细耳人和先知并列。可见拿细耳人的重要性。
◎拿细耳人是古代的修士、修女。通常是一段時间就结束,但撒母
耳、参孫等人是终身为拿细耳人。比照大祭司、祭司与拿细耳人
所受的圣洁要求,可以知道拿细耳人是超過一般祭司,接近大祭
司水准的。例如:酒,拿细耳人完全不可喝,大祭司与祭司进会
幕值班前不可喝#利 10:9|。一般祭司近亲死亡可以哀哭,大祭
司与拿细耳人不能哀哭#利 21:2-3;21:11;民 6:7|,拿细耳人沾
染死尸的后果,也显示其特殊的圣洁身份。另外拿细耳人结束時
所献的祭,与大祭司就职時一样。
◎旧约只有明文记载两個拿细耳人:「参孫」 (#士 13:3-7|)和
「撒母耳」 (#撒上 1:1-11:15|) 。
◎圣经并没有详细提及这样归主为圣的人是否有在圣殿会幕或侍奉
神上扮演甚么角色。#民 6|的经文强调的重点是许願后怎样去履
行所许的願,所以有可能在此立这個律例以前就有人许願作拿细
耳人。
◎圣经中没有女拿细耳人的记录。她们也应該满足对於男人的条件
。如果一個女子受父亲或丈夫的支配的话,他们都有权解除她所
许的願(#民 30:3-5|)。参孫的母亲不喝酒,暗示著她可能许
了临時的拿细耳人之 愿(#士 13:4,5|)。
◎新约#徒 18:18;21:23|提到保罗和其他人所许的願,很可能就是
拿细耳人的願。
●「许」了特别的願,就是拿细耳人的「願」:「许願」,
SNH05087 动词 「发誓」+SNH05088 名词 「誓言」。
●「特别的」願:SNH06381 ,「奇妙的」、「卓越的」、「非凡
的」、「艰难的」。参看#利 27:2|。
●「拿细耳」人:SNH05139,「分别为圣」或「献身的」。这個字
的字根 SNH05144 就是「分别」这個动词。
●「清酒」:平常饮用的葡萄酒。
●「浓酒」:酒精较多,喝了会酒醉的酒。希伯来词根的意思是「
喝醉」。
◎#6:3|拿细耳人不能喝酒的禁令同样出现在 #摩 2:12|。
◎「醋」:此处禁止的「醋」是酒变酸制成的醋。
●「自核至皮所做的物」:原文仅有「自核至皮」。这两個字圣经
中仅出现一次。
●剃头刀「剃头」:原文是「在头上经過」,表示连「修剪」也不
行。
●「发绺」:SNH06545,「长发」、「幾绺头发」。
●他要「圣洁」:此处用的是 SNH06918 「圣的、神圣的」 这個字。
◎「不修剪的头发」,是拿细耳人唯一外在可见的标记。当然,很多
学者以头发代表生命、生殖能力等等理由,来说明为何要禁止修剪
头发,不過至少这個禁令让拿细耳人一看就跟其他人不同,甚至祭
司也没有这样的圣洁标志。
●归神的「凭据」:原文中并无此字。
●挨近「死尸」:SNH04191+SNH05315,「死的生命」、「死的魂」。
●「忽然」有人死了:SNH06621 + SNH6597 原文中用了两個相似但不
同的字,表示「突然到超乎意料」。
●「離俗的」头:SNH05145,「为圣」、「冠冕」。大祭司头上的
「冠冕」,也是用这個字#利 8:9;21:12|。这個字
也是出於「拿细耳人」的字根SNH05144。
●「归徒然」:原文是「失败」、「不符合标准」。
◎关於一般人触碰死尸的条例,参见#民 19:11-14|。接触死尸而玷污
的非拿细耳人不需要献祭#民 19:19|,但拿细耳人要献上祭物。
◎「第七日,得洁净的時候」:与#利 14:8-10|所记的時间一致。
◎「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」:#利 5:7;12:8;15:14,29|记载被不洁
之物玷污的人也要献上这样的祭物。
◎#6:10-11|提到「要带两只斑鸠或雏鸽到祭司那里」,为什么要两只
,因为一只作为赎罪祭,一只作为燔祭。所以此处的「赎罪祭」是
为了无意但依然是违反禁令的過失而献上,赎罪之后才能献上燔祭
作为给予神的礼物,当神接纳了这燔祭,也等同於神重新接纳他,
具体献祭的作法可参考 #利 5:7-10|。
●「赎愆祭」:参考#利 5:15|的记载。是对人或对神亏欠的补偿。
●「徒然」: SNH05307 。原文作「掉了」;KJV 作「失去」;ASC,
NASB, NRSV 作「作废」。
◎#6:12|提到之后要再带一只一岁公羊羔作「赎愆祭」,这個祭可参
考#利 5:14-16|和#利 6:1-7|,是针对误犯圣物的罪,指误夺「神
之物」(指所起的願或许願者本身许願要分别出来但成为不洁),使
之成为凡俗,所以要先作出补偿(再次许願成为拿细耳人),祭司才
会用赎愆祭为这人赎罪。值得注意的是,一般「赎愆祭」通常是公
綿羊或没有指明岁数的公羊羔,但这里特别要求一岁的公羊羔,可
能与拿细耳人的身分有关。
◎事实上拿细耳人被死尸意外沾染之后,於洁净补赎之后,必须重
新完成他的願。且之前的時间还不能算,必须重新開始。
●「燔祭」:是一种把祭物全部燃烧献给神的祭。
●「平安祭」:上帝与献祭者一起分享祭物的祭,表示与上帝和好
的意思。
◎#6:15|的素祭内容与#利 2:4|一致。
◎比较奇怪的是拿细耳人还願为何要献上「赎罪祭」,对照以色列
人每年都要献的「赎罪祭」,意义应該是拿细耳人可能在许願時
间有自己未发现的罪恶,导致得罪神,因此即使他自己不知道,
也先献祭赎罪。
●「摇祭」:SNH08573 在神面前举起满了祭物的双手摇一摇的仪式
,代表在众人面前将供物转送给神。这就完结了敬拜
的部份;祭物从此是祭司的。
可参考 http://bible.fhl.net/new/t.php?k=0000610&N=4
◎#6:19-20|中归给祭司的部份,除了一般平安祭的胸和腿
#利 7:30-32|之外,还多了公羊的一条前腿与一個无酵饼、一個
无酵薄饼。
●「以外所能得的」:意义应該是「另外按能力许過的願」。
◎今日已经不再有「拿细耳人」的制度,但是我们也可以学习立下
克己、奉献的願望,把自己的能力、金钱与時间奉献给上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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