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3章6节 到 3章11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        2.以綿羊为平安祭 #3:6-11|
            ●「整」肥尾巴:字义是「完整的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肥尾巴」:SNH0451,特指該地区主要品种綿羊(Ovis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laticaudata)有肥尾巴,里面儲藏脂肪,可重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到33公斤。
            ●为「食物」的火祭:SNH0899,「麵包」、「食物」。有学者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此处的意义应該是此字早期的字义「肉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而非后期的「食物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」:可能可以翻译为「属於耶和华火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祭的肉」。
            ◎#3:11|那個「食物」成为许多学者的争议。因为除了这处以外,
              圣经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及上帝需要「食物」。甚至#诗 50:12-13|
              还特别声明上帝不需要食物。不過即使不需要,上帝也的确可以
              为了其他原因吃食物,例如:#创 18:1-8|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