肆、约阿施的改革 #21:2-26:23|
一、上帝不喜悦的三個统治者 #21:2-23:21|
(一)约蘭王用强暴的手段统治 #21:2-20|
○#王下 8:16-24|
1.约蘭王杀死自己的兄弟,又行上帝眼中看为恶的事,但上帝
因为大卫的缘故,忍耐没有灭绝约蘭。#21:2-7|
●「亚撒利雅」:字义是「耶和华已帮助」。
●「耶歇」:字义是「上帝活著」。
●「撒迦利雅」:字义是「耶和华记念」。
●「亚撒列夫」:原文与「亚撒利雅」同,但拼音有差异。
可能是抄写失误导致此名称出现两次。不
過七十士译本说约蘭有六個兄弟,因此也
可能就是两個幾乎同名的人。
●「米迦勒」:字义是「有谁像神」。
●「示法提雅」:字义是「耶和华已审判」。
●「犹大王」:原文是「以色列王」。可能在历代志作者的
心目中,犹大国才是「真以色列」。
◎有不少学者认为此处的名单可能不是约沙法全部的儿子,
而是不同妻妾的长子,也因此名单上会有两個幾乎一样名
字的儿子出现(同一個妻子的儿子应該不会取很接近的名
字)。
◎事实上约蘭单独执政前,应該已经与其父亲共同执政五年
左右。#21:3|这样的处理方法,是附近国家普遍的策略。
#代下 11:23|记载罗波安就是这样处理的,当代亚述也是
这样安排继任者与其兄弟。不過约蘭的兄弟据有堡垒城,
就有较大的影响力,可能因此导致杀身之祸。
●「奋勇自强」:SNH02388,「使出力量」、「用力量」、
「奋勇自强」。
◎由#21:13|可以看出可能是约蘭的弟弟们反对他不敬拜上
帝的政策,导致约蘭动了杀机。
●「亚哈的女儿」:亚她利雅,应該不是耶洗别的女儿
#王下 8:26;代下 18:1|。不過对约蘭的
负面影响与耶洗别相似。
◎约蘭娶亚哈的女儿,应該是约沙法决定的。当時这种政治婚
姻相当普遍,不過约沙法这种安排,让大卫王朝差点灭绝。
●「不肯」:「不願意」。
●「灯光」:原文「灯」是单数型态。意义应該是「统治权」、
「帝统」、「国度」。
◎与「亚哈家一样」,意思就是引进巴力信仰,将巴力与耶和华
同時当成是国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