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拿答、亚比户犯罪被杀 #10:1-20|
1.亚伦的儿子拿答、亚比户献凡火被上帝击杀 #10:1-7|
◎拿答、亚比户是亚伦的长子与次子#出 6:23;民 3:2|。这两人
也见過以色列神的显现#出 24:1,10|,算是以色列人中具有特
殊地位的人。
●「拿答」:字义是「丰富的」、「慷慨的」。
●「亚比户」:字义是「他是(我)父亲」。
◎「各拿自己的香炉」:#民 16:17|可拉党叛变的记载中,可看
出似乎以色列中的尊贵人,有不少人都拥有香炉。
●「凡」火:SNH02114,「陌生的」、「外国的」。
◎「献凡火」实际的意义应該是没有按规定#6:12-13;16:12|,
用了不是从铜坛取来的火。他们会这样做,可能是因为酒醉,
所以#10:9|颁布祭司进会幕不可喝酒的禁令。
◎拿答与亚比户到底犯了什么错,常见的看法如下:
a.香炉盛的火可能不是从燔祭坛上取来(#利 16:12|)。
b.只有大祭司才可以把香加在香炉中,而且只可以在赎罪
日做。拿答与亚比户僭越了大祭司的职責。
c.在早晚固定的時间以外烧香。
d.可能是喝醉了酒,因而疏忽圣职(#利 10:9|)。
e.把香放在有炭火的香炉中献上凡火,可能是异教崇拜的
传统方式。
f.所献的香可能不是照神的吩咐作成的香(#出 30:34-38|),
所用香炉也可能不是已分别为圣专供会幕用的香炉。
◎圣经中没有明确说明拿答、亚比户到底那裏出错。各种说法也
只是猜測他们可能的仪式错误。不過#10:1|说他们「各拿自己
的香炉」,看起来他们就是不守上帝与摩西所定的规则,用傲
慢的方式来焚烧香进行敬拜。
●「烧灭」:原文是「吞吃」、「吞噬」。
●#10:2|的句型与#9:24|一致,只是烧掉的对象不一样。
●「要显为圣」:SNH06942,「被尊为圣」、「被分别为圣」。
●「乌薛」:字义是「是我的力量」。
●「米沙利」:字义是「有谁是像神那样的」。
●「以利撒反」:字义是「我的神已保护」。
◎#10:4|摩西是叫亚伦的堂兄弟(是除了祭司以外,死者最近的
亲属)来处理尸体。
●「穿著袍子」:原文是「连同袍子」。
◎#10:5|中的记录,让许多学者认为这是一种闪电式的击杀,所
以衣服并没有烧毁,只有人丧命。这两人是死在圣所前,还没
进入圣所。
●「以利亚撒」:字义是「上帝已帮助」。
●「以他玛」:字义是「棕櫚岸」。
●所「发」的火:原文是「燃烧」、「焚烧」。
●「不可蓬头散发,也不可撕裂衣裳」:#利 21:10|禁止大祭司
这样哀悼。不過此处禁止所有的祭司哀悼拿答、亚比户这两個
被上帝审判而死的祭司。
◎#10:6-7|的命令是禁止祭司们举行或参加丧礼。但#10:6|后段
似乎是允许以色列人为死亡的祭司哀哭,或者说是为了上帝对
祭司的惩罚哀哭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