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四)到了迦流作亚該亚省长時,犹太人控告保罗,但省长不予理会,也不处
理犹太人的暴力行为。#18:12-17|
●「迦流」:字义是「以牛奶为生的」,生於西班牙,在提比留担任罗
马皇帝時被父亲带到罗马受教育,是当時有名的哲学政治
家Seneca的长兄。有碑文显示迦流是在西元51年7月開始
当亚該亚省长。此人后来被尼禄皇帝强逼自杀。
●「亚該亚」:字义是「問题」或「古老」,是罗马的一個行省,位於
希腊半岛南部,以哥林多为首府。
●「方伯」:SNG00446,「省长」,一般任期一年,可以延长至两年。
●「冤枉」:SNG00092,「罪行」、「恶事」。
●「奸恶的事」:SNG04467+SNG04190,「邪恶的罪行」。SNG04467在圣
经中仅出现於此。
●「耐性听」:SNH00430,「忍受」、「忍耐」,没有「听」,实际上
是「受理投诉」的意思。
●「名目」:SNG03686,「头衔」之意。
●「撵出」:SNG00556,「赶走」、「赶出」,圣经中仅出现於此。
●「所提尼」:字义是「国家的拯救者」,跟#林前 1:1|的所提尼可能
是同一個人,但#林前 1:1|的所提尼已经是基督徒,而
成为代替保罗被打的人则不一定。有可能这些犹太人只
是想要发泄自己的愤怒,而責怪管会堂的人办事不力罢
了。
●在「堂」前打他:SNG00968,「法庭」、「审判台」。
◎此处算是一個重要的判例,因为#18:13|中犹太人控告保罗的,可能
是「违背罗马法律」,但省长迦流却在#18:14-15|认为争议是在「
犹太教的法律」,而非罗马法律。亦即这是犹太教内部的教派争论。
因此既然犹太教是罗马帝国合法宗教,保罗传的基督教当然也是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