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35章16节 到 35章34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        6.逃城的规定与意义 #35:16-34|
            ◎#申 19|详细记载可以进入逃城躲避的人之资格。
            ●「铁器」:「铁制的器具」。当時铁器的应用刚刚開始,主要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作为武器。
            ●「故杀人的」必被治死:SNH07523,「谋杀」。   
            ●「必被治死」:原文是连续两個「处死」。
            ●打死人的「石头」:SNH068+SNH03027,「石头+手」,一般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这是指「石头工具」。
            ●打死人的「木器」:SNH06086+SNH03027,「木头+手」,一般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这是指「木头工具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忽然」将人推倒:SNH06621,「突然」。
            ◎#35:16-18|主要是说人如果用预先预备可以打死人的器具杀人
              ,就算是故意杀人。#35:21|是说如果人早已经与死者有仇恨
              ,就算是空手杀人,也算是故意杀人。
            ●「归入逃城」:「归入他所逃到那里的他的逃城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若出了逃城」:原文是「若出去出去逃城」,连续两個「出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」。
            ◎#35:25-29|等於是判定这個误杀人者监禁在逃城,直到大祭司
              死亡。为何大祭司死亡可以释放误杀人的人自由?传统上认为
              大祭司的死等於是一种「赎罪祭」,人的生命如此高贵,即使
              是误杀,也要用大祭司的死来「赎」。当然,我们很容易了解
              这個应該是指向「耶稣的替死」。
            ◎关於「幾個见证人」,参#申 17:6;19:15|。
            ◎#35:31|提到不可以用金钱来替代死刑或逃城的监禁,虽然当時
              附近的国家,都可以用金钱来替代杀人的刑罚。
            ●「污秽」:SNH02610,「污染」、「玷污」。
            ●不得「洁净」:SNH03722,「被遮盖」、「回赎」。
            ◎杀人对土地的污秽在上帝眼中是非常严重的(#创 4:10|;
              #申 21:1-9|;#诗 106:38|)。
            ◎#35:34|给这样看重人生命的律法一個理由:上帝住在其中。
              神的圣所在他的子民中间,神所保守的土地也不许任何的「污
              秽」(#出 29:45;民 23:21;代下 20:11;亚 2:10|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