歌罗西书 3章18节 到 4章1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  (三)坚固家庭中的人际关系 #3:18-4:1|
          1.做妻子应当要顺服丈夫。#3:18|
            ●「顺服」:SNG05293,原来是军事用语,意思是「置於....之下」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在....之下」。表达出这样的顺服是因为「认同上帝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设立的秩序」,正如军人顺服是「认同政府的军阶制度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样。
            ●「相宜的」:SNG00433,「合適的」、「合宜的」、「天经地义的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「顺理成章的」。
            ◎这里保罗把妻子对丈夫的顺服等同於是军阶的顺服,亦即并非丈夫天
              生就比妻子优秀,但是整個制度还是让丈夫处於领导的地位。「领导
              地位」与才干高低、個人价值并无直接关系。
          
          2.作丈夫应該要爱妻子,不可对妻子產生苦毒。#3:19|
            ●「爱」妻子:SNG00025,「珍爱」、「喜欢」,原文型态是命令式。
            ●「苦待」:SNG04087,「使一件事物变苦」,在此的意思是「使人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到痛苦」、「使人苦毒怨忿」。不過这不是「让妻子苦毒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」,而是「让丈夫自己怀着苦毒怨恨」。
            ◎除了新约外,没有其他古代文献要求「丈夫要爱妻子」。

          3.作儿女要听从父母。#3:20|
            ●「凡事」:SNG03956,「每一件事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听从」:SNG05219,「在某人的权柄之下听命」,跟#3:22|仆人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从主人是同一個字。
            ◎此处应該是假设收信人的父母也是基督徒,所以照上帝的心意来教导
              儿女,#徒 5:29|清楚指示如果父母的教导与神的命令抵触時的选择。
              另外此处的教导是以「家庭」为背景,所以此处的儿女,是指还没独
              立,还在家长权下的子女,而不是说父母拥有永遠的绝对管辖权。

          4.作父母不要激怒儿女。#3:21|
            ●「作父亲的」:SNG03962,原文可以指「双亲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惹气」:SNG02042,「激怒」。原文也可以翻译成「激励」,不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这里指的是「激励過度」导致儿女觉得父母喋喋不休,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无厌,而反而產生反感的状况。
            ●「失了志气」:SNG00120,「灰心丧志」,圣经中仅出现於此。
            
          5.作奴隶要真心听从顺服主人,因为上帝会给基业为报答,而且上帝是公
            平的,会让行不义的有对等的报应。#3:22-25|
            ●「仆人」:SNG01401,「奴隶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凡事」:SNG03956,「每一件事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听从」:SNG05219,与#3:20|的听从是同一個字,指著「在某人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权柄下听命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在眼前事奉」:SNG03787,「表面工夫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讨人喜欢的」:SNG00441,「专门讨人欢心的」、「向人献殷勤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」、「拍马屁的」。
            ●存心「诚实」:SNG00572,「单纯」、「真摯」、「坦率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得著基业为赏赐」:SNG00618+SNG03588+SNG00469+SNG03588+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SNG02817,直译是「得著继承的產业为报偿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偏待人」:SNG01510+SNG04382,直译是「按外貌取人」。
            ◎#3:24|中,说到奴隶要获得「继承权」。在当時的观念中,奴隶是主
              人的附属品,但此处是说在基督眼中,奴隶是一個独立可继承天上產
              业的個体。
            ◎保罗没有急於推翻奴隶制度,只是将主仆之间的关系提升。这应該是
              保罗等人当初所关注的东西并非「社会改革」之故。这一段教导之中
              有关奴隶与主人的部分占了特别多的篇幅,可能跟阿尼西母要回到腓
              利门家中有关。
            ◎我们目前虽然已经不再有奴隶制度,但是这里提到的「无论做什么,
              都要从心里作,像是给主做的,不是给人做的」应該还是可以应用在
              我们每天的工作之中。
            ◎#3:25|中「行不义的」,比较可能是指奴隶而非主人。保罗特别提到
              「行不义的」,可能是为了阿尼西母回去如果被原谅,可能会造成奴
              隶们的误解,以为得罪主人、行不义,也不会怎样,而事实上神并没
              有因为基督徒奴隶的新身份就要放弃自己的公义。

          6.作主人的要给奴隶公义与公平,因为主人也是上帝的奴隶。#4:1|
            ●「公公平平」:SNG03588+SNG01342+SNG02532+SNG03588+SNG02471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公义与公平」。
            ◎要「公公平平」的对待仆人,这在当時是一個非常奇怪的教训,因为
              保罗似乎表达出奴隶也有一定的「权利」,是主人应当用「公平」、
              「公义」去对待他们。这样的表达,其实已经撼动整個奴隶制度的基
              础。
            ◎此处的幾個命令,都是用现在式,亦即是要求信徒应該持续不断的顺
              服丈夫、爱妻子、听从父母....。
            ◎这一段经文与#弗 5:22-6:9|所讲的内容相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