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代志下 36章1節 到 36章4節   背景資料  上一筆  下一筆
柒、被擄與歸回 #36:1-23|
  一、猶大約哈斯王朝:統治猶大三個月,法老尼哥廢掉他的王位,改立
      以利雅敬為王,又對猶大收取罰金。 #36:1-4|
      ○#王下 23:31-35|
      ●「約哈斯」: 字義是「耶和華已奪取」。又名沙龍#耶 22:11|,
                     約哈斯是約西亞的第三或四子。
      ●「一百他連得」:約3400公斤。
      ●「一他連得」:約34公斤。
      ●「以利雅敬」:字義是「上帝建立」。
      ●「約雅敬」:字義是「耶和華建立」。字義與「以利雅敬」差
                    異不大,改名可能是要表示這是「耶和華授權」
                    的改立行動。此人可能是約西亞的次子。
      ◎尼哥雖然無法扭轉大局,但是還有能力回軍處理猶大國,就將
        約哈斯帶去埃及囚禁,又罰猶大國重金,改立新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