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把新的心賞賜給被擄的以色列人#11:14-25|
◎#11:15|的意思是耶路撒冷居民以為被擄的人是失去了應許之地
的產業,沒有被擄的人可以繼承這些產業。這些沒有被擄的人大
概心裡認為上帝的能力就是侷限於以色列地,而被擄的人就是被
上帝趕走的。
◎#11:16|表示上帝讓猶大人被擄走,但祂還要讓他們可以敬拜。
不是如目前還留在耶路撒冷的人所想的:離開聖殿就沒有上帝可
拜。「我還要在他們所到的列邦,暫作他們的聖所」類似的思想
於舊約中沒有另外出現過。
●必「到」那裡:SNH0935,「進入」、「來」。
◎#11:17-18|是所謂的「新出埃及」,上帝要由各國中重新讓以色
列人出埃及得回應許之地,以色列人也一樣受命要「除掉可憎之
物」。
◎#11:19-20|是上帝要與被擄的人立新約,#耶 31:31;32:40|也提
到上帝要與以色列人訂立新約。
◎#11:19|所要做的改變,就是要讓#11:20|可以發生。其中「他們
要作我的子民,我要作他們的上帝」這是一種立約公式,如底下
#創 17:7-8;出 6:2-7|的經文也有類似的用法。
◎#11:21|還是留着一個可能:如果有人還是隨從偶像,上帝還是
要施行報應。此處的新約,也不全然只是「恩典」。
◎#11:23|「城東的那座山」:指的應該就是後來的「橄欖山」。
而猶大被擄的人是被擄到東方,上帝的榮耀往東方移動,由以西
結看起來,上帝就是往他們的所在地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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