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責備假先知,並說明寫此信(第二封信)的因由。#29:21-32|
●「哥賴雅」:字義是「耶和華的聲音」。
●「亞哈」:字義是「父親的兄弟」。與北國的「亞哈王」同名。
●「瑪西雅」:字義是「耶和華所作的」。
●「西底家」:字義是「耶和華是公義的」。與南國最後一個王
同名。
●「亞哈」、「西底家」:是兩個假先知,不是君王。
●「賭咒....燒」:希伯來文發音近似「哥賴雅」。 參考
#但 3:20|這種火刑實施於新巴比倫年代,
波斯以後就不實行這種刑罰。
●「醜事」:「令人感到丟臉的愚蠢」、「不道德的行為」。
這個字的原文最常見的是指與淫亂有關的「不忠貞」
(見#創 34:7|;#士 19:23|; #撒下 13:12|),這個字
也用在 #書 7:15|「亞干」的幾乎使以色列滅亡的事
件,以及用在#撒上 25:25|「拿八」的愚蠢行為幾乎
導致滅門之事。另外這字也用在#賽 9:17|和
#賽 32:6|描寫「錯謬/愚頑」的話。
◎#29:24-32|記載耶利米和假先知「示瑪雅」之間的事,但不是按
照時序記載。事件本身發生的順序應該是:
A.耶利米寫信給在巴比倫的被擄之民,勸他們安心居住在巴比倫
(#29:1-23|)
B.在巴比倫的示瑪雅寫信給西番雅請他責備耶利米(#29:26-28|)
C.西番雅將示瑪雅的信讀給耶利米聽(#29:29|)
D.耶利米寫第二封信至巴比倫,責備示瑪雅(#29:25-28,31|)並宣
告示瑪雅的處分(#29:32|),這一段有倒述筆法#29:25-28|(示
瑪雅對耶利米的控告)。
●「尼希蘭」人:字義是「夢幻中」。
●「示瑪雅」:字義是「被耶和華聽見」。
●「瑪西雅」:字義是「耶和華所作的」。
●「西番雅」:字義是「耶和華所珍愛的」。根據#耶 52:24| 及
#王下 25:18|,他是猶大王西底家統治時期的副祭
司(除大祭司之外的第二把交椅),繼承耶何耶大任
職於聖殿,當耶路撒冷淪陷時於利比拉被殺。他也
是兩次奉西底家吩咐去見耶利米求問耶和華旨意的
人(#21:1|; #37:3|)。
●「耶何耶大」:字義是「耶和華知曉」。
●「狂妄」:「發瘋」,在此作形容詞解。原文是指任何有反常規
舉動的人,曾用在大衛在亞吉王之前的裝瘋(
#撒上 21:15|),也用來表示輕蔑性地貶稱他人言語
不值一聽(#王下 9:11|; #何 9:7|)。
●「枷」:可見#20:2|的解釋,這個字只出現在耶利米書三次(
#20:2,3|#29:26|)並#代下 16:10|,部分學者提出這
是指特別狹窄或低矮的囚室。
●「鎖」:字根原義是「限制」的意思,這個字聖經僅此出現一次。
●#29:29|大概顯出西番雅認為耶利米的預言是正確的,示瑪雅
是假先知。所以他轉達示瑪雅的信,卻不責罰耶利米。
◎其實耶利米的預言早就實現了,足以證明他是真先知。但是假
先知還是把耶利米當瘋子看待。
●「刑罰」:「注意」、「觀察」、「拜訪」、「眷顧」
。神注意或拜訪人,就會帶來審判或福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