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曆法與節期#23:1-25:55|
(一)各樣的節期#23:1-44|
◎以色列人有兩種曆法:宗教曆與民事曆。宗教曆中每年的第
一個月稱為尼散月。但民事曆則以六個月後的提斯利月(Tishri)
才算是一月,而「新年」的慶典也在提斯利月舉行。尼散月在每
年春分(spring equinox)之後第一個新月開始,通常是從陽曆
三月中延伸到四月中。提斯利月則在陽曆九、十月間開始。
◎一年一度的「節期」(#民 29:39|):一、逾越節(#民 28:16|)
;二、除酵節(#民 28:17|);三、收割節(七七節、初熟節、
五旬節)(#出 23:16; 34:22| #民 28:26| #徒 2:1|);四、吹
角節(#民 29:1|);五,贖罪日(#民 29:7|);六、收藏節(住
棚節)(#出 23:16|;#利 23:34|;#民 29:12|)。
◎六個節期中共有七天「聖會」:除酵節的第一天和最後一天(
#民 28:18,25|);七七節(#民 28:26|);吹角節(#民 29:1|);
贖罪日(#民 29:7|);住棚節的第一天和最後一天(
#利 23:35,36|)。
1.安息日 #23:1-3|
●「節期」:SNH04150,「指定的地點」、「指定的時間」。
●「聖會」:SNH04744+SNH06944,「神聖的聚會」。
●七日是「聖安息日」:SNH07676+SNH07677,兩個字都是「安息
日」相關的意思,有加強語氣的用意。
◎#23:3|很有意思,不單是命令人安息,也命令人「六日要做工」
。我們常常強調「要安息」,卻忘記強調「要做工」。事實上
上帝是希望我們「又做工、又安息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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