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3章19節 到 23章20節   背景資料  上一筆  下一筆
          5.借貸取利的規定 #23:19-20|
            ○#出 22:25;利 25:35-37|
            ●「你弟兄」:實際上是指「其他以色列人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或是錢財或是糧食」:原文是「或是錢財的『利息』、或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糧食的『利息』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取利」:SNH05391,「付利息」、「使付利息」。
            ◎借錢財給人取暴利被視為惡事(#箴 22:7|),律法也嚴禁取
              利(#出 22:25-27|; #利 25:35-38|)。
            ◎這一段顯示借貸收取利息,並不是不公義的,不過因為以色列
              人彼此是兄弟關係,所以對自己的同胞就不可取利息。上帝要
              用福氣來回報這種善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