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代志下 16章1節 到 16章6節   背景資料  上一筆  下一筆
    (四)亞撒晚期的失敗#16:1-10|
          1.亞撒王晚年反而倚靠軍力解決國家的危機。#16:1-6|
            ●「拉瑪」:字義是「小山丘」,位於耶路撒冷北面8公里處。
            ◎「亞撒三十六年」,照#王上 16:6,8|,巴沙在亞撒作王第二十
              六年時已死亡,因此#16:1|的年代似乎是抄寫錯誤或者是計算
              王國分裂後三十六年的結果。
            ◎「從耶和華殿....拿出金銀」:等於是廢棄了之前對上帝的奉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有解除與上帝的盟約,去建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「哈達之子」的盟約之意。
            ●「便哈達」:字義是「哈達(一個神明的名字)的兒子」,此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應該是「便哈達一世」。
            ◎#16:3|聖經中沒有提及大衛王朝之前與亞蘭王立的約,有的只是
              攻擊、統治的記載。因此此處亞撒的「曾與我父立約」,目前不
              知道所指為何。
            ●「以雲」:字義是「毀滅」、「廢墟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亞伯瑪音」:字義是「眾水的草原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迦巴」:字義是「山」,位於耶路撒冷東北10公里左右。
            ●「米斯巴」:字義是「瞭望台」,位於耶路撒冷西北13公里。
            ◎這時候亞撒王很像耶羅波安,英明、有魄力,但是僅依靠自己
              的強力作為與外交手段,漸漸離開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