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拉基書 1章6節 到 1章7節   背景資料  上一筆  下一筆
貳、責備祭司藐視耶和華#1:6-2:9|
  一、對祭司罪行的控訴#1:6-14|
    (一)耶和華質問祭司為何違反眾所周知的道理,藐視上帝的名?而祭司卻
          反問:「在何事上藐視上帝的名?」。上帝以「污穢的獻祭」來責備
          祭司藐視耶和華。 #1:6-7|
          ●「父親」:#出 4:22-23;申 32:6;何 11:1| 提到耶和華是以色列
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父親。
          ●「僕人」:#出 3:12;9:1;拉 5:11|提到以色列人是上帝的僕人。
          ●「尊敬」:「尊重」、「榮耀」。
          ●「敬畏」:「害怕」、「懼怕」。
          ●因此#1:6|開始瑪拉基首先指責神的百姓(兒子)中最優秀的份子竟
            犯了否定神(父親)最起碼的權利—當得他們的「尊重」!兒子尊重
            父親為何重要,因為申命記(參考 #申 21:18-21|)提到「兒子執意
            不順從父母是可以處死的」。由判死刑可看出當日社會很重視子女對
            父母的尊敬,並且瑪拉基用這個命題來取得聽眾的同意,才舉出他們
            的罪狀。
          ●「污穢」:應該是指「禮儀上的不潔」。但在此除了表達祭物的不潔
                      ,也表達獻祭的人的心態不潔。
          ●「將....獻在我的壇上」:這裡是指動物的祭,由#1:8|可見。
          ●「耶和華的桌子」:參考#結 40:39-43|,聖殿內宰殺祭牲用的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子。舊約中唯有瑪拉基用過這個詞彙。
          ●第七節提到祭司不僅是心態不正確,並且產生出的行為更具體的表現
            出來。在利未記(參考 #利 22:2| 和 #利 22:9|)清楚吩咐祭司「要
            尊敬所獻的聖物」。但他們卻將污穢的食物獻在神的壇上,可見這些
            祭司真的藐視神的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