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30章3節 到 30章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|
8.女子許願,出嫁前由父親,出嫁後由丈夫不反對才算數#30:3-8| ◎「年幼」:傳統猶太人認為這是指十二歲以下的女子。 ●「默默不言」:SNH02790,「沉默」、「安靜」。 ●「不應承」:「抑制」、「不許」、「拒絕」、「反對」。 ●「冒失話」:字義是「輕率的發言」,該字SNH 4008僅出現兩 次(#民 30:6,8|)。 ◎#30:5,8|因為#申 23:21-22|說許願不還上帝要追討,因此此處 說上帝要赦免她。 ●「出了嫁」:原文是「她是屬於一個男子」。這表示女子訂婚或 結婚的狀態。#申 22:23-24| ◎#30:6|的意思是丈夫可以否決妻子新許的,或是在娘家許過的願 。亦即出嫁的女性,以丈夫的旨意為最高依歸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