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BOL 舊約 Parsing 系統

約伯記 第 34 章 17 節
原文內容 原文直譯
הַאַףשׂוֹנֵאמִשְׁפָּטיַחֲבוֹשׁ
וְאִם-צַדִּיקכַּבִּירתַּרְשִׁיעַ׃
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?


那有公義、有大能的,你能定他有罪嗎?

Parsing內容:

原文字SN字彙分析原型原型簡要意義備註
הַאַף 00637疑問詞 הַ + 連接詞אַף的確、也
שׂוֹנֵא 08130動詞,Qal 主動分詞單陽שָׂנֵא這個分詞在此作名詞「恨…的人」解。
מִשְׁפָּט 04941名詞,陽性單數מִשְׁפָּט正義、公平、審判、律例、規矩
יַחֲבוֹשׁ 02280動詞,Qal 未完成式 3 單陽חָבַשׁ綑綁、包紮、限制這個字在此引申為「掌權治理」。
וְאִם 00518連接詞 וְ + 連接詞אִם若、如果、或是、不是
צַדִּיק 06662形容詞,陽性單數צַדִּיק公義的在此作名詞解,指「義人」。
כַּבִּיר 03524形容詞,陽性單數כַּבִּיר有力的、許多的在此作名詞解,指「有大能的人」。
תַּרְשִׁיעַ 07561動詞,Hifil 未完成式 2 單陽רָשַׁע行惡、犯罪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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