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1章1節 到 11章8節   背景資料  上一筆  下一筆
  三、不潔淨的處理方式 #11:1-15:33|
    (一)飲食與生物屍體之潔淨的條例 #11:1-47|
          ○#申 14:3-20|
          ◎#11:1|說明這是上帝同時對摩西與亞倫一起說話。利未記中只有
            #11:1;13:1;14:33;15:1|這四次是同時對摩西與亞倫說話,其他
            主要都是對摩西說話。
          ◎許多人推測為何要區分潔淨與不潔淨生物的理由,有衛生、宗教
            等等。一般認為「衛生」應該是比較主要的理由。那些不能吃的
            動物似乎都有比較高的衛生風險。
          ◎當然這些飲食條例在新約中已經被當成是次要的事情,但是在這
            個剛剛出埃及的民族身上,初期的嚴格限制還是對這個民族「分
            別為聖」相當有幫助的。
          1.走獸類的飲食潔淨條例 #11:1-8|   
            ◎潔淨與不潔淨之食物的區分,可追溯到挪亞的時代#創 7:2|。
              至於挪亞時代怎樣分別食物的潔淨與不潔淨,則無法確定。
            ●「可吃的」:原文是「可吃的生物(SNH02416)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凡蹄分兩瓣」:原文是「凡分蹄,就是蹄有裂開」。
            ◎簡單地說:凡是蹄完全分開的反芻動物都可以吃,其它的都不
              潔淨,不可吃。#11:4-7|舉例說明哪些是不潔淨的走獸。
            ●「倒嚼」:SNH01625,「反芻之食物」。
            ◎駱駝因為沒有完全分蹄(腳底部有肉墊),就不可吃。
            ●「沙番」:字義是「石獾」。一般認為就是今天的蹄兔。蹄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和兔子一般大小,與土撥鼠十分相似,尾小耳短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毛呈棕黃色,足有軟掌,便於在岩石間跳躍行走。
            ◎沙番與兔子,都不是反芻動物,吃下東西不再反於口中倒嚼再
              咽下去。但是它們咬嚼食物的嘴部動作類似反芻,因此說它們
              為「倒嚼」。聖經的文體不是嚴格的科學論文,而是簡單實用
              的一般性文章,符合當時民眾的知識與判斷能力。
            ◎豬這種生物西元前2500年以前就已經被美索不達米亞人飼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