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代志上 11章10節 到 11章19節   背景資料  上一筆  下一筆
    (三)大衛在希伯崙的勇士名單 #11:10-47|
          ○#撒下 23:8-39|
          1.三勇士 #11:10-19|
            ●「奮勇」:SNH02388,「奮勇自強」、「使出力量」。
            ●得「國」:SNH04438,「王權」、「統治權」、「王位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哈革摩尼」:字義是「智慧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雅朔班」:字義是「百姓將回來」,#撒下 23:8|作「約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巴設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一時」舉槍:「一次」。
            ◎#11:11|說「一時舉槍殺了三百人」,#撒下 23:8|說是「一
              時擊殺了八百人」,可能是經文抄寫失誤導致的問題。
            ●「亞合」人:字義是「安息的兄弟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朵多」:字義是「他的摯愛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以利亞撒」:字義是「神已經幫助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巴斯達閔」:字義是「血界」。
            ●#11:13-14|在#撒下 23:11-12|記載為「沙瑪」的事蹟,此處
              可能是經文佚失的結果。
            ●「亞杜蘭洞」:位於耶路撒冷西南,距離利乏音谷24公里,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離伯利恆21公里。
            ●「利乏音谷」:字義是「巨人谷」,位於耶路撒冷東南邊。
            ●「防營」:「駐軍」、「兵營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渴想」:「渴望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甚願有人將伯利恆城門旁....」:「誰將伯利恆城門旁...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闖過」:「劈開」、「破開」、「穿透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奠在」耶和華:「倒出奠酒」。
            ◎此處可以看到這三個勇士對大衛的忠誠,而大衛也珍惜他們的努力,
              忍住自己的渴望,把家鄉的井水當成是屬下生命之祭,奉獻給神。亦
              即大衛認為只有神有資格接受別人用生命準備的祭禮,人是不能承受
              這樣的禮物。我們是否也有同樣的認知?知道我們雖然可以是別人的
              領袖,但卻不能主宰或任意奪取別人的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