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信徒對律法的關係 #7:1-25|
◎保羅在#羅 6|中提出一些革命性的看法:因為我們不在律法以下,乃在恩典之
下,罪就必不能作我們的主。那麼在律法以下就是受罪的轄制了,而在恩典之
下不僅是從罪中得釋放,也是脫離了律法的統治了。因此在討論完「在恩典中
不應繼續犯罪」的主題後,保羅回過頭來解決基督徒與上帝所訂立的「摩西律
法」之間的問題。
(一)有對律法死而對神活的地位 #7:1-6|
1.保羅對熟悉舊約律法的人發言:律法只有在人還活著的時候對人有管
轄權,並舉婚姻為例,說明「死亡」使人脫離法律的管轄。#7:1-3|
●「明白」律法:SNG01097,「認識」」「熟悉」。
●「管」:SNG02961,「管轄」、「統治」、「支配」。
●「女人有了丈夫」:SNG05220+SNG01135,「已婚婦女」。
●「叫」:SNG05537,「被稱為」。
●「脫離了」:SNG02673,原意是「使無效」。
◎這一段顯然是保羅針對羅馬的猶太派基督徒發言,讓他們不要再堅
持要外邦基督徒守律法。
◎舊約律法允許男性休妻#申 24:1-2|,但女性不能主動離婚的權利。
反倒是羅馬律法中,男女雙方都有離婚的權利;而且丈夫死亡後,
羅馬律法規定妻子必須哀悼丈夫、守寡十二個月,否則就會失去亡
夫留給她的權益。所以此處的「律法」應該是指「舊約律法」。
2.基督徒透過耶穌的身體被釘在十字架,也在律法上死了(地位上死了
),叫基督徒脫離律法,可以自由歸屬於耶穌(死裡復活者),可以
為上帝結果子。#7:4|
●「死了」:SNG02289,意思是「送到死地」或「消滅」。
●「結果子」:SNG02592,「產出果實」、「出作物」。
◎耶穌以死亡為我們償還了罪的代價─「死亡」,因此我們不再欠律
法的債,可以得自由,當然更可以自由選擇歸屬於耶穌。
◎此處說明「死亡」成為「脫離律法約束」的關鍵,而在法律上,信
徒已經死了,所以可以不再理會律法的責任。
◎#7:4-5|說明基督徒為何要死亡才能為上帝結果實,因為以前我們是
為死亡結果實的。
3.以前當我們在屬肉體的情況下時, 被律法喚起的惡慾在我們的肢體中
工作,為死亡結出果子。#7:5|
◎肉體不是生下來就有罪,而是被罪所轄制。
●「肉體」:SNG04561,「肉身」、「人的本性」。保羅的「肉體」有
以下幾種可能的意義:普通的身體 #2:28|、人肉身的後
裔或關係 #1:3|、人類 #3:20|、人的本性(人本性的軟
弱 #6:19|、基督的人性 #8:3|、基督徒裡面的舊性情
#7:18|、未重生的人性)、未重生的舊生活模式 #8:4-5|
、情慾 #加 5:24|。
◎一般說來,肉體是指我們「在亞當裡的人性」,已經被罪腐化。
●「惡慾」:SNG03588+SNG03804+SNG03588+SNG00266,「罪的願望」、
「罪」的慾望。
●「發動」:SNG01754,「發揮作用」、「有效力」,原文動詞的形式
是不完成式,表示進行中的動作。
4.我們如今在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就脫離了律法。叫我們服事上帝是
照著心靈的新樣而不是照著字句的舊樣。#7:6|
●「捆」:SNG02722,「阻礙」、「壓制」。
●「服事」:SNG01398,「身為奴隸」、「事奉」。
●「心靈」:SNG04151,「靈」,可翻譯為「聖靈」,由上下文中看起
來也比較可能是指「聖靈」。
●「新樣」:SNG02538,「新的」。
●「儀文的舊樣」:SNG03821+SNG01121,直譯為「字句的舊(樣式)」
,指「舊約的明文規條」。
◎此處說明新約的信徒是用聖靈的新方式來服事上帝,而不是用字句法
規的舊方式。有時候我們也會陷入想要用法規來規範信仰所有層面的
陷阱,此處是我們的提醒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