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記 12章27節 到 12章30節   背景資料  上一筆  下一筆
  二、城牆奉獻之禮 #12:27-47|
    (一)城牆奉獻典禮之籌備 #12:27-30|
          ●「告成」:「奉獻」、「分別為聖」。
          ●「把各處的利未人招到」:#11:20,36|中,利未人已經分散在猶大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,且歸回的利未人人數本來就不多,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需要特別去招聚。
          ●「鈸...瑟...琴」:都是慶祝時彈奏的樂器#撒下 6:5; 代上 18:3|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#代上 15:16,19,28|。聖殿各類樂器各有專門的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人員負責演奏#代上 16:4,5|。利未人負責敲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鼓瑟、彈琴,而祭司則負責吹號#12:35,41|。
          ●「尼陀法」:耶路撒冷12.9公里外的小鎮,靠近伯利恆。
          ●「伯吉甲」:靠近耶利哥的吉甲。
          ●「迦巴」:耶路撒冷東北11.3公里,是利未人的城邑#書 21:17|。
          ●「押瑪弗」:耶路撒冷東北8公里。
          ●「潔淨」百姓:可能包含禁食、禁慾、洗衣服等#出 19:10,14-15|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洗身和洗衣服(#創 35:2|;#出 19:10,14|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#利 16:28|;#民 8:7|)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禁止性交(#出 19:15|)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3)以灑水潔淨(#民 8:7|)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4)禁食(#利 16:31|)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5)獻贖罪祭(#民 8:8,19|)。
           ●「潔淨」:表明他們分別為聖。祭司等的潔淨禮,參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潔淨禮。
          ◎城牆的奉獻禮距離城牆完工(#6:15|)之時間間隔不詳,也許不到兩三個月,
            也許已經過了很長一段時間。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尼希米希望在七月節期時
            讓全體會眾先認罪悔改並將獻身給神,而且進行重新分配耶路撒冷人口,
            免得事後再完成這些事情造成反效果;或者說,耶利米要猶太百姓知道
            聖殿和城牆並不是最終目的,城牆不是猶大個人力量的紀念碑,而是神
	        的心意和能力的彰顯。
          ◎尼希米並不是在城牆剛剛建好就行奉獻之禮,而是等候教導律法、百
            姓立志簽約之後才行奉獻之禮,這表示尼希米了解真正保護以色列人
            安全的不是物質的城牆,而是在百姓內心無形的信仰城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