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拉基書 3章8節 到 3章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|
二、耶和華責備以色列人奪取當納的十分之一與當獻的供物,以致咒詛臨到 以色列全國。#3:8-9| ●「奪取」:「用暴力奪得」。 ●「供物」:指的是「所獻的祭牲中歸給祭司的份」(#出 29:27-28| #利 9:22;民 5:9|)或「甘心樂意為了特殊目的獻上的 禮物」(#出 25:2-7|)。 ●「十分之一」:亞伯蘭把擄獲之物的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 #創 14:20|, 雅各在伯特利也發誓要把十分之一獻給神#創 28:22|, 律法規定一切出產的十分之一要歸給耶和華,給利未人 #利 27:30;民 18:24|,利未人再把十分之一歸給祭司 #民 18:28|。另外,每三年收十一奉獻時,要把十分之 一歸給利未人、寡婦、孤兒等 #申 14:28-29|。 ●「通國」:「全國」、「整國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