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神的見證 #5:6-12|
(一)耶穌基督的見證: #5:6-8|
1.水 #5:6|
2.血 #5:6|
3.聖靈(就是真理) #5:7|
4.以上三個見證都歸於一 #5:8|
●「水」:指耶穌的洗禮。
●「血」:指耶穌的死。
●「都歸於一」:一致的為基督耶穌作證。
◎血和水還有一些學者有不同的意見,不過基於寫作的歷史背景,比較
可能的解釋還是指耶穌的洗禮和受死兩件事情。
◎當時的諾斯底主義認為耶穌由出生到受洗前不過是個人,在他受洗時,
「基督」(神子)才降臨到在具人性的耶穌身上。而且在他受苦死於十
字架前離開了他,所以只是具人性的耶穌死了。約翰在此強調耶穌以神
人的身份來到世上,受洗並受死。耶穌不單在受洗時是神的兒子,在受
死時也是。這也就是#5:6|中約翰特別提出不單是用水見證,也用血見
證的背後原因。
(二)我們領受人的見證,就更應該領受上帝的見證。 #5:9-10|
●「該領受」:原文是「更大」,表示更可靠、更重要。
●「神的見證」:指#5:11|中上帝賜給基督徒的永生,或者也包含了上
文的三個見證。
(三)上帝為祂兒子的見證就是他賜給我們的永生,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,
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。 #5:11-1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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