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誡命不是難行、難懂的,所以一定要遵守以得福 #30:11-20|
●「難行的」:SNH06381,「超越自己的能力」、「難以達成的」
、「奇妙的」、「非凡的」。
●「海外」:「海對面」。
◎#30:11-14|表明上帝的誡命是清晰且人可以完成的。#30:14|的
「口」與「心」是指人的內在與外在,內在可以用心記憶,外
在可以用口誦讀,因此並不難理解。
●「被勾引」:SNH05080,「被驅使」。
●「必要滅亡」:原文是「滅亡滅亡」,重複兩次以加強語氣。
●「明明告訴」:SNH05046,「聲明」、「宣佈」、「宣告」。
●「呼天喚地向你做見證」:即「以天地為證」。
●「專靠他」:SNH01692,「附著」、「黏住」、「緊靠」。
◎這一段其實不難懂,就像摩西宣告上帝的誡命是清晰易懂的。
問題是我們是否真的願意決心把上帝當上帝,遵行祂的心意獲
得福氣。雖然我們知道不應該只是為了「福氣」來聽上帝的話
,但是上帝仍然應許聽祂的話就有福氣與生命,反之則難免有
咒詛與死亡。
◎在這段經文中,不斷出現的字詞是「轉向」,不論是上帝會「
追念」以色列民或百姓將「歸回」上帝,儘管百姓將背逆而行,
但上帝的慈愛仍將引領百姓回轉並興旺。
◎#申 30:11-14|被羅馬書引用(#羅 10:5-8|),在申命記中,
作者要表達所吩咐的誡命並不是很難取得(要上天或過海)或
離百姓很遙遠的,而這誡命是每個人都知道而得以遵守的。在
羅馬書中,保羅將這概念應用在「耶穌基督」身上,我們若口
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得以得救,並不
需要我們上到天上或下到陰間去。
◎上帝對以色列人列祖的應許,主要在兩方面,就是1. 得迦南
地為業(#創 12:7;13:15;15:18-21;26:3;28:13|),以及2.
他們子孫的人數眾多(#創 13:16;15:5;26:4;28:14|)。上帝
既然「回轉」了從前懲罰以色列人被擄到列國的事,那麼這上
帝應許給他們列祖的兩項大事,他們也要重新得回了。
◎#申 30|主要有七個重點。1.以色列人如不順從,神便分散他
們#申 30:1|; #申 28:63-68|)。2.以色列人將會悔改
(#申 30:2|)。3.神拯救悔改的以色列人(#申 30:3|;
#摩 9:9-15|;#結 25:14-17|)。4. 以色列人要重歸應許之地
(#申 30:4-5|; #賽 11:11-12|; #耶 23:3-8|; #結 37:21-25|)
。 5. 以色列全國都認識神(#申 30:6|; #何 2:14-16|;
#羅 11:26-27|)。 6. 壓迫以色列人的仇敵要受審判(#申 30:7|;
#賽 14:1-2|; #珥 3:1-8|)。7. 以色列國將要興盛(#申 30:9|;
#摩 9:11-15|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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