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上帝要實現祂的應許,讓彌賽亞出現,延續大衛王朝與聖殿
敬拜,讓真正的君王與祭司存在於上帝的子民中間。
#33:14-26|
●七十士譯本中沒有#33:14-16|。
◎#33:14| 用「日子將到」為起句的應許,可能是指
#耶 23:5-6,7-8|;#30:3|; #31:27,31|。也可能是指以色
列猶大復合,回歸大衛一脈君王統治, 見#何 1:10-11;3:4-5|;
#摩 9:11-12|;#賽 11:1-5,10-16|; #耶 30:9,21| 。或指恢復
祭祀的預言,見#耶 31:14;33:11|。
●「恩言」:「好的話語」、「令人愉悅的話語」。
●「大衛公義的苗裔」:#23:5-6|提及這個「苗裔」。
●「苗裔」:原文是「發芽」、「幼苗」,「大衛的苗裔」,
且型態為「陽性單數」,指的應該就是彌賽亞(
#亞 3:8;6:12|)。這個字在古代中東用以表示王
位的合法繼承人。
●「耶和華我們的義」:可參考#23:6|為平行經文。這稱號應
用在神興起的大衛一脈君王,秉行公
義公正。因為神藉著被擄歸回恢復了
耶路撒冷,又為它提供公正的統治者
,這可能是這個稱號的源出。
●永不「斷」人:「毀滅」、「剪除」。
●#33:17|參考#王上 2:4|。
●「祭司利未人」:直譯「利未的祭司們」,特指合法的祭司
制。這是申命記典型的用語,但在耶利米
書只見於此處。
●「燔祭」、「素祭」:參http://bible.fhl.net/new/t.php?k=0003632&N=3。
◎#33:18|指出利未人與大衛家享有同樣的應許:雖然如今聖
殿被毀,祭司分散,但這只是暫時的災難,神應許他們將
來要繼續事奉神。
◎#33:18|指大衛之約的重新確認(見#撒下 7:11-16,25-29|;
#詩 89:3-4, 19-29|),並神與利未人之約的恢復(
#民 25:10-13|; #申 32:8-11|)。
●「廢棄」:「破壞」、「粉碎」、「使無效」。
◎#33:20|是提及上帝創造的自然界規律。
●天上的「萬象」:原文是「軍隊」、「群」,也指天體的群
體。
●「斗量」:「測量」。
●「揣摩」:原作「觀看」,這裡指「留意」。
●「二族」:「兩家族」、「兩部族」,可能指「以色列」、
「猶大」或「利未人」、「大衛家」。由於後文
是「以為不再成國」,所以這兩族指「以色列」
、「猶大」比較可能。
◎#33:25-26|意思是上帝既然維繫宇宙間定律的恆定,就會維
繫雅各之約與大衛之約,讓被擄的百姓歸回。
◎耶利米從第1章直到33章幾乎都是以審判為重點,恢復和
復興的應許並不多見,只偶然閃現於(#3:18|;#23:5-7|;
#24:6-7|; #29:10-14|)。但耶利米在#1:10|也蒙召作重建
的先知。在#30:1-33:26| 這四章主要的中心思想就是「歸回
」 (SNH07725),指出他們會恢復的盼望和應許(#29:14|;
#30:3,18|; #31:23|; #32:44|; #33:7,11|),所以這幾卷常
被稱為「勸慰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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