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先知相關的律法 #18:9-22|
◎整本律法書(摩西五經)僅有此處把「先知」當成是上帝設
立的制度。
●「使兒女經火」:這是指「獻子女為祭」。
◎「經火」是一種迦南人當地的火祭,把兒女焚燒(從火中經
過),獻給偶像摩洛(#利 18:21; 20:2-5|; #申 12:31|;
#耶 19:5|; #結 16:21; 23:37|)。 有些經文就直言他們
是焚燒兒女,參照#申 12:31;王下 17:31;詩 106:37-38|;
#賽 57:5|; #結 16:20,36|。
●「占卜」:SNH07080+SNH07081,原文是「占卜者的預言」,
實際的意義是「用法術來預測未來」,參
#結 21:21|。
●「觀兆」:SNH06049,可能指「觀看星象或祭牲的肝臟來
預測未來」。
●「用法術」:SNH05172,「占卜」、「卜卦」、「觀測徵
兆」。
●「行邪術」:SNH03784,「巫師」、「女巫」。
●「用迷術」:SNH02267,「符咒」、「魔咒」。
●「迷術」:原文是「施法術的巫師」。
●「交鬼」:「由冥界中把死者召換來」。
●「行巫術」:「詢問熟悉的靈」。
●「過陰」:「向亡魂問卜」、「詢問死人」。
◎#18:10-11|描述迦南地宗教常使用的邪惡宗教儀式或迷信。
這些儀式的細節我們並不能完全掌握,不過跟今日發生在我
們週遭的那些宗教儀式也相去不遠。問題是這些儀式現今似
乎也偶爾借屍還魂出現在教會或基督徒群體的教導之中(例
如:唸怎樣的禱告詞就能夠支取上帝或聖徒的力量,各種星
座運勢),這是我們應該多加謹慎小心的。
◎若按照迦南惡習背後的動機,迦南人常想要透過預知未來會
發生的事情來操控命運,以致滿足慾望,但神要百姓做完全
人,並興起先知,百姓要聽從先知。
◎在生活中要避免透過預知未來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慾望,而
是應該在每件事上認定主的道,倚靠上帝。
◎申命記相當重視在同一律法下、同一聖所中、敬拜同一的真
神,所以對異邦敬拜他神或與敬拜他神的風俗有關的一切事
物,都認為是可憎惡的事,並一再提到這事
#申 7:25-26;12:29-31;17:1;18:9-12;23:18;27:15|。
●「趕出」:SNH03423,「剝奪」、「使佔有」、「繼承」。
◎#18:14|的「聽信」和#18:15|的「聽」他,原是同一個字,
SNH08085,是「聽從」的意思。從這兩段經文中,我們可以
看見很明顯地對照:外邦人聽從觀兆和占卜的結果,神卻
命令以色列人聽從神所設立的先知。這顯示出,我們所順
服的對象「是否是神?」很重要。
◎#18:15|「從你們弟兄中間」,表示先知是「以色列人」。
應用在今日,先知應該是一個熟知真理的真基督徒,而不會
是不認識信仰的人。
◎#18:15,18|的「一位先知」,都是陽性單數的「先知」。其
實也可以解釋成「集合名詞」,意思是上帝要在以色列人中
興起「一種職分:先知」,或「一群稱為先知的人」,要傳
達上帝的話。可以想像這段經文大部分時間是這樣被人理解
的。
◎#18:15|「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,像我」,
後來#徒 3:22|,彼得的講道就認為耶穌就是這位先知。而
施洗約翰也被懷疑是這個像摩西的先知#約 1:21|。這些經
文顯示這個「單數先知」也被某些人理解為「一個特定人物
」,甚至指向「彌賽亞」。新約聖經似乎也認可這樣的理解
。
◎#18:16|可參考#申 5:23-25|。
●所說的「是」:SNH03190,「做得好」、「做的正確」。
●「傳給他」:原文是「放在他口中」。
●我「必討誰的罪」:SNH01875+SNH05973,「向他追究」、
「對著他查問」。
●「擅敢」:SNH02102,「行為傲慢」。
●「效驗」:SNH00935,字義是「臨到」、「發生」。
●「未曾吩咐的」:原文是「未曾吩咐的『話語』」。
◎#18:20|其實相當嚴厲,上帝沒有命令,卻用上帝的名字來發
言,這是一種「行為傲慢」的舉動,要被「處死」。我們其
實也常常會陷入這種危險之中,自己的看法與上帝的命令應
該要區分清楚。
◎#18:21-22|很簡單的用「預言成就與否」來做為「真假先知
」的判斷標準。其實這樣就很足夠了,因為奉上帝的名說預
言,一次不準確就「要被治死」,沒有什麼異象模糊一類的
說詞可以推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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