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26章57節 到 26章62節   背景資料  上一筆  下一筆
          4.數點利未人的結果 #26:57-62|
            ◎比較這次數點人數與三十八年前的結果發現利未人增加1000人。
              #3:39;26:62|
            ●「革順」:字義是「流亡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哥轄」:字義是「集會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米拉利」:字義是「苦味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立尼」:字義是「白色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希伯倫」:字義是「聯合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抹利」:字義是「生病的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母示」:字義是「柔順的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可拉」:字義是「光禿的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暗蘭」:字義是「高貴的人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約基別」:字義是「耶和華是榮耀」。
            ●是「利未女子」:原文是「利未的女兒」。不過實際上就是指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未支派的女子」。因為利未跟暗蘭差了好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代(間隔400年)。很可能#26:58|與#26:59|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暗蘭也不是同一個人。
            ●「生在埃及」:原文是「利未在埃及地生她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拿答」:字義是「豐富的」、「慷慨的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亞比戶」:字義是「他是(我)父親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以利亞撒」:字義是「上帝已幫助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以他瑪」:字義是「棕櫚岸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凡」火:字義是「外邦人的」、「陌生人的」。
            ◎利未人責司宗教事務,所以另行統計,凡滿一個月和以上的男丁
              都加以計算。他們除了48個分散全地的小城之外(#民 35:1-8|)
              ,沒有分得土地為業(#民 26:62|)。他們的男丁總數為23000
              人,比#民 3:39|所記多了一千人。